十三五”期间,各地已开始着手摸底调查VOCs的主要来源和排放量,并修订了重点行业VOCs 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部分行业基本实现 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然而,VOCs作为“十四五”空气质量监管考核指标,其治理仍存在一定挑战。
今年全国两会,农工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开展全面调查,科学评估VOCs排放。考虑其特点和主要排放源的差异,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查评估细则,充分考虑涉及VOCs排放的关键环节。 “十四五”空气质量考核指标是PM2.5浓度、优良天数、NOx、VOCs、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数5项指标。VOCs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影响。 提案指出,摸清VOCs排放总量,目前仍存在困难,尚未制定详细的考核统计细则。VOCs的来源众多,排放形式多样,其本身容易挥发,无组织排放是很大来源,不易统计计算。加上各地发展不均衡、技术程度不统一,更增加了摸底调查的难度。 此外,VOCs监测技术有待提升。不同种类的化合物监测技术有差别,且因其自身特性,采样、分析易受环境条件影响,非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契合实际的监测数据存在技术障碍。 农工党中央的提案还指出,VOCs的减排技术有待创新,尤其是针对无组织排放的VOCs,尚缺乏高效可行的技术。 提案因此建议,引进先进技术,实现现场监测。将在线监测、走航监测、无人机监测等先进技术直接应用于VOCs的现场监测,实现数据的实时、快速传递,避免因操作或者环境因素导致的数据误判。 要引进优秀人才,建立分区域、分季节的模型,制定科学、准确的地方特色污染物控制政策,实现精准治污。 在创新技术方面,建议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手段、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促进、鼓励、支持一批现有的VOCs减排技术单位,通过技术交流、资源共享等手段实现技术突破;研发针对不同排放方式的VOCs污染防治新技术,实现智慧管控,实时统计,总量预警。 要进一步提升公众对VOCs的认识,将生活中产生VOCs的环节、排放VOCs的日用品形成清单,举全社会之力积极落实VOCs治理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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