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领导及专家组一行,莅临东方一哥生产基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3年修订1次)现场审核,环保局领导及专家组先后对东方一哥厂内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硬件及日常运行机制、突发环境应急物资常规化筹备情况、现场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急反应应对意识及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内容等充分性、适宜性开展严谨、细致、认真审核。 最后,在附近村民代表及周边企业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区环保局领导及专家组现场讨论并一致同意:原则上给予通过《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案)》。
背景链接: 《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每三年修订一次。本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责任主体为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督责任主体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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